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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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2024-03-11 11:36 办公室 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第五十三条  本会章程经2023年5月16日第五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会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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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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