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延安精神的粗浅认识和工作体会
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周德喜
一、延安精神研究会的组织特征
(一)性质
为党建类研究团体,是由热心弘扬延安精神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具有延安精神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二)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延安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发扬斗争精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的要求和关于弘扬延安精神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研究、大力宣传、认真践行延安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三)组织架构
人员组成为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特邀研究员。内设机构没有统一固定模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首先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设置:设有理论宣传委员会、组织联络委员会、文化青年工作委员会、《中华魂》杂志、《中华魂》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是1990年5月18日成立的,彭真委员长担任首届名誉会长,马文瑞同志为会长,第二任会长为李铁映同志,第三任也就是现任会长为王晨同志。
再看,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设置:设有办公室、理论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弘扬践行委员会、组织联络委员会、宣传宣讲团、杂志编辑部等。另外还聘请特邀研究员180多人。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是1993年2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5月省委批示行政主管单位为省委党校,首任会长(省政协原副主席、中共七大代表杨和亭同志),第二任会长(原省委书记白纪年同志),第三任会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白云腾同志),第四任会长(省政协原副主席梁凤民同志),现任会长(省人大原副主任梁宏贤同志)。
(四)运行机制(通过四个会议,研究会的重大事项的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运行是通过四个会议运行的)
1.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内设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聘特邀研究员;
(8)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选举和罢免理事;
(9)领导本会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10)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除去不能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不负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的职权。
如上三个会议诸如:召开的次数、到会人数、决议可否生效、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条件、任职年限以及研究会的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经费收集、资产管理等问题都有明确规定,请参阅《章程》,由于时间关系,不再讲述。
4.会长办公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会内日常工作及有关事项。参加人员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工作职责
1.会长职责:
(1)提议召开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重要人事调整建议权;
(4)重大事项知情权、审批权;
(5)特殊情况下重大事项决策权。
2.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做好所分管工作,如果兼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还要处理好所在机构的日常工作。
3.秘书长职责:
(1)协助会长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办事机构和其他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3)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提请会长、副会长研究审议作出决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4)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研究决定;
(5)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个人会员职责: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本会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带头在所在单位或工作范围宣传、弘扬、践行延安精神;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单位会员职责: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遵守本会的各项规定;
(2)视情况派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承办本会交办的工作;
(3)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单位会员,申请加入的条件、入会的程序、享有的权利,会员退会、对会员的处分、除名或自动丧失会员资格等有关问题不再讲述,请看各自研究会《章程》,均有规定。
(六)工作任务
1.开展延安精神的理论研究、宣传、弘扬和践行工作;
2.开展与延安精神相关的学术交流培训活动;
3.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举办各类重要纪念、征文、研讨、座谈、比赛、文艺等活动;
4.组织开展延安精神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抓好一网、一刊、一微信、一个宣讲团;
5.加强向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汇报工作,与全国各地研究会交流和对省内各市(区)、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相关工作的指导联络,并协同其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和传承党的优良传统的活动;
6.宣传践行延安精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7.完成主管单位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依规经批准后开展。
二、开展好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
(一)延安精神的主要内容
要搞好工作,首先要搞明白什么是延安精神。延安精神的主要内容就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这是中央对延安精神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
(二)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精神财富,无论是在延安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延安精神培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了人民的解放、国家的富裕、人民的幸福做出了不朽的贡献,而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征程中,延安精神仍然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仍然具有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和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延安精神十分重视,他在多次批示和讲话中都强调要弘扬延安精神,尤其在陕西考察时讲到要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同时强调要用延安精神“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
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指出:“这次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一起来,就是要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继承和发扬延安时期党形成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弘扬延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足以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征程中发扬延安精神是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的。
三、开展研究会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
如何发扬延安精神是篇大文章,也就是说如何把延安精神同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如何同经济建设相结合,如何同当地的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如何同社会的文明进步相结合,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任务。下面是我从事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的几点体会,供同志们参考,具体把握好以下几点。
1.树立一种信心。能否搞好研究会工作取决于对延安精神有怎样的认识、怎样的态度、怎样的情怀、怎样的信心,这是至关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一定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延安精神研究会属于党建类的社团组织,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延安精神的学习宣传、理论研究和弘扬践行,既不是“耍拳弄棒”的权力部门,更不是享乐实惠的“油水 ”单位。研究会的多数人都是退下来的老同志,到研究会来工作要不计报酬、不图名利、不搞索取,对延安精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情怀、一种奉献。正确的态度,首先是热爱这一工作,不仅从心底里自情自愿,而且要有热心、有激情、有信心!
2.改变一种观念。1942年在延安时期毛主席就提出了延安精神,经历了80多年,我们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1993年成立距今也有30年了。一部分人对此产生了厌倦情绪,有的认为这是个老话题,没有什么新意,有的索性认为已经过时了,现在再搞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说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要敢于同这些错误认识和错误言论做斗争,坚决摒弃违反延安精神的一切言论和行为。我们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学习宣传、弘扬践行延安精神。我想,把延安精神比作一颗大树,这颗大树虽年代已久,只要我们竭尽所能地给予充足的水分和养料,一定会发新芽、长新叶、结新果,一定会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力量!我们要探索研究出新时代新形势下延安精神的新内涵和新的时代价值,让延安精神永放光芒,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3.掌握一种方法。首先要弄明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是什么?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学习宣传、理论研究、弘扬践行、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方法,就是要以一定的形式和活动为载体,通过一些有声有色且喜闻乐见的、生动具体的方式方法,力争把延安精神工作做新、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在学习宣传方面。针对目前许多人对延安精神不了解、不认可、不热心、不作为的实际,要采取组建宣讲团,以文艺的形式进行宣讲,以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也可采取报告会讲授,各级党校可采取文艺党课的方法,对学员进行延安精神教育,同时还可借助网络平台、刊物大张旗鼓地宣传延安精神的内涵和意义。二是在理论研究方面。采取组织研讨会的形式,事先确定研讨主题,然后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征集优秀论文,继而进行评选并表彰奖励,同时将优秀的论文推荐给各级党报和杂志登载,就是要鼓励更多的专家、学者及热爱热心延安精神的同志再学习、再认识、再挖掘,力争探索出全新的观点和精神。三是在弘扬践行方面。着眼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延安精神“六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要积极配合党政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延安精神方面教育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的方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使延安精神工作开展得更广泛、更深入、更有特色、更有成效。四是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加大力度,力争达到延安精神研究会市、县(区)全覆盖,而且在一些行业也可建立研究会。要进一步改进和探索对理事、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的管理方式。当然,研究会成立后,关键是要踏踏实实开展工作,经常举办一些既有声势、又有成效的活动,而不是图形式“一阵风”,更不能是“空中楼阁”。一定要达到“五有”,即有组织、有阵地、有经费、有活动、有成效。
4.建立一种机制。研究会工作机制是十分重要的,从政治上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体制上挂靠在宣传部、党校均可。从业务上应归宣传部和社科联主管;从自身建设上,应注意研究会队伍建设,选调聘请一些有能力、有热心、有情怀的同志来研究会兼职或任职,同时吸纳一些专家、学者、优秀研究员,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的干部队伍。
5.形成一种制度。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工作的保证。要不断完善和建立科学的、规范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财务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干部监督制度。
6.营造一种局面。通过我们的宣传活动及扎扎实实的工作,在全省上下营造一种学习宣传、理论研讨、弘扬践行的浓厚氛围,同时促成一个延安精神工作的良好局面。
以上是我对延安精神的粗浅认识和体会,其中一定存在许多问题,恳请同志们指点批评。
同志们,延安精神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延安精神是一座永远也开采不完的富矿,加强延安精神研究会建设永远在路上,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延安精神研究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省各级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将会生机勃发、亮点纷呈,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富有实效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