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搜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2024-03-11 11:33 办公室 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延安精神的理论研究、宣传、弘扬和践行工作;

(二)开展与延安精神相关的学术交流培训活动;

(三)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举办各类重要纪念、征文、研讨、座谈、比赛、文艺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延安精神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抓好一网、一刊、一微信、一个宣讲团;

(五)加强向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汇报工作,与全国各地研究会交流和对省内各市(区)、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相关工作的指导联络,并协同其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和传承党的优良传统的活动;

(六)宣传践行延安精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完成主管单位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依规经批准后开展。

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主管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11楼12号
主办单位: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联系电话:029-63919102/63919105
备案编号:陕ICP备170136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