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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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07-17 15:46 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 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202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的重要论述,按照中、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把市委《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弘扬延安精神 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实施意见》赋予我们的职责落实到位,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再增新光、再添浓彩。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研究、宣传、践行延安精神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巩固党性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在延安时期的历史经验学习和研究,结合时代精神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体现时代特征,充分彰显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创新工作思路,体现实践特色

坚持“六抓一提高”,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落细落小落到位,推动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要抓机构、夯实基础;抓队伍、壮大力量;抓示范、引领发展;抓研究、拓宽领域;抓宣传、扩大影响;抓践行、彰显特色。全面提高全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亮点,创新发展,争当全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排头兵、领头雁,让延安故事传遍全国、延安作风引领风尚、延安精神永放光芒。

三、牢记职责使命,做好本职工作

(一)在延安精神研究方面

1.打造研究阵地。各县(市、区)都要创办延安精神研究期刊,或在县(市、区)主办的刊物上开设延安精神研究专栏,或编印延安精神研究送阅件,市、县(市、区)主办的延安精神研究期刊每年编印不少于4期,在县(市、区)主办的期刊上开办的延安精神栏目上发表文章不少于4篇;县(市、区)编印的延安精神研究送阅件不少于4期,各县(市、区)编印的期刊、开办的栏目、编印的送阅件每期向市延会报送10份,市上报送省上10份。

2.举办研讨会和纪念活动。市、县(市、区)年内都要召开一次弘扬延安精神理论研讨会或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将会议研讨、交流材料集结成册,县(市、区)将材料汇集报送市上10份,市上报送省上10份。今年市上将召开纪念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成立40周年座谈会暨理论研讨会,并积极参加中、省举办的纪念党的“七大”召开80周年研讨会,参加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90周年和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

3.发挥好专家、会员的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专家、会员的作用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把热心延安精神研究、宣传、践行工作、有一技之长的各方面人才发展为会员,组织会员开展好活动。每年要召开一次专家、会员座谈会,开展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座谈交流工作,听取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完善提高工作思路和水平。

4.办好《延安精神》期刊。市上要不断提高《延安精神》办刊的质量,加强编辑力量,丰富刊物内容,创新编印方法,各县(市、区)每年向《延安精神》期刊推荐稿件不少于4篇,市直市级示范单位每年推荐稿件不少于1篇。

5.编印、出版书籍资料。市、县(市、区)每年都要至少编印一本延安精神研究方面的资料书籍,并在次年1月底之前向市上报送30册,市上向省上报送30册。市、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组织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确定专题研究、申报课题、经费支持等方法,力争每两年出版一部延安精神研究方面的著作。

(二)在延安精神宣传方面

1.深入开展延安精神“五进”活动。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创新宣传方法,提炼宣讲内容,提高宣传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市上要巡回到全市开展延安精神宣讲15场,各县(市、区)也要巡回到所有乡镇和办事处开展延安精神“五进”活动。

2.开展文艺演出。要不断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振奋人心,凝聚力量,年内市上将组织文艺团体巡回到全市开展10场文艺演出,各县(市、区)也要从各自情况出发,学习借鉴延川县、安塞区的好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净化灵魂,提升境界。

3.办好宣传橱窗。各县(市、区)都要设置延安精神宣传橱窗,每年更新内容不少于4期。

4.设置宣传标语。各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在县(市、区)城内设立弘扬延安精神的宣传标语不少于3处,示范单位不少于2处。

5.开通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延安精神研究会都要开通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信息并拍摄弘扬延安精神微视频,生动形象展示宣传延安精神的动态信息。

6.继续办好专栏。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市融媒体中心继续在《延安日报》举办“弘扬延安精神,奋进伟大时代”专题栏目,每两周发表1篇文章,每个县(市、区)年内要向该栏目推荐稿件不少于2篇,市直市级示范单位不少于1篇。

(三)在延安精神践行方面

1.开展评树示范单位活动。要按照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关于深化弘扬延安精神“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今年再新树立5个左右的示范单位,并择优推荐2个左右的市级示范单位。要注重抓好己有示范单位的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要实施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失误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取消示范单位称号。

2.树立先进典型。各县(市、区)每年要向市上推荐2个弘扬延安精神的先进典型,市直市级示范单位要推荐1个先进典型,使全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3.总结经验。每个县(市、区)要在年内向市上至少报送1份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推动全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1.坚定政治方向。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要尽快全面落实研究会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职责制度,真正实现“有名有实、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章理事”的工作机制,为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争取支持,解决存在问题。

3.聚集发展力量。各级延安精神研究会要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弘扬延安精神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4.模范遵守纪律。要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遵章守纪,转变作风,做到务实清廉高效。要珍惜延安精神研究会这块牌子,绝不能借研究会的名义假冒行骗、谋取私利,确保研究会健康发展。全体会员身在研究会,心也要在研究会,以延安精神自省自励,自觉践行延安精神,约束规范自身言行,维护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良好形象。

文章来源: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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