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延会坚持用延安精神为未成年犯点亮心灵的灯塔
来源: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 2024-12-20 12:42:20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八宣讲团(省委机关老同志合唱团)前往位于安宁市的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用延安精神施教促管活动。第八宣讲团和云南省滇剧院的部分演职人员,为未管所的干警们送来充满正能量的慰问演出,并和干警们同台演出。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张滨、秘书长鲁昌,延会顾问赵建昆,处罕顾问、宣讲总团团长王玉华,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杨霄,省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王峻,副所长李豫翔等参加了此次活动,省委老同志合唱团副团长付平主持了演出。

活动中,全体人员参观了监舍及未成年犯学习文化和技能的地方,观看了未管所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活动还安排了20位老同志分别对10位服刑的未成年犯实施面对面帮教,了解他们服刑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深刻反省触碰法律底线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鼓励他们珍惜时光,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增强法制意识观念,学会感恩国家、社会、父母和干警,告别过去,追求新生,做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

云南省延会副会长张滨根据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和传承弘扬要旨,结合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实际,宣讲了延安精神。他说,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工作至关重要,这些年轻的心灵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得到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以便重新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延安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形成的重要精神财富,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教育资源和思想武器,可以深深滋润未成年的心田,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管教所教育感化未成年犯时,应引导他们明确人生的目标和方向,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他们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通过讲述延安时期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激励他们追求真理、勇于担当,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针对未成年犯的特殊情况,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导他们正视过去、面对现实,并积极改正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鼓励他们勇敢面对挑战,积极寻求改变和进步。要引导未成年犯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通过参与互帮互学、互助互爱,关心关爱其他未成年犯等活动,让他们体验到帮他人的快乐和价值,从而激发起自己内心的愉悦、善良和正义感。要教育他们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去实现人生的梦想和价值,而不是依赖他人或寄希望于走捷径。通过劳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未来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张滨说,用延安精神来教育感化未成年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结合青少年罪犯的特点和需求,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帮教机制,让延安精神的精髓深深植根于他们的心中,让每一位未成年犯都能从革命先辈的光辉事迹中汲取力量,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养分,为未成年犯重新点亮心灵的灯塔,引领他们走出过去,走向未来。延安精神,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动力,也是今天面对挑战、克服困难的不竭源泉。

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八宣讲团是由一批曾经在省级机关不同工作岗位奉献的合唱团成员,离退休不忘初心本色,用歌声传承延安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持续将红色经典送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并在省内外合唱比赛及展演中多次获奖。为实施好送延安精神进省未管所的活动,精选出部分在省内外展演中的获奖曲目,加班加点、精心排练。在年终岁末,用延安精神浸润心灵,为未成年管教所送来充满正能量的慰问演出,并在警民同台献艺中共享温暖。演出中,无论合唱团演唱的《乡音乡情》《阳光路上》《老师我想你》,还是省未管所表演的《盛世花开》《锦绣中华》歌舞,以及警民同台演唱的《少年壮志不言愁》,都让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警享受到一次精神文化大餐。其中,由合唱团自创自编的配乐诗朗诵《致敬光荣的监狱人民警察》,是对干警们挽救、教育失足青少年奉献青春和热血,甘当灵魂引路人,用爱与智慧,书写救赎与希望的真实写照。云南省滇剧院表演的滇剧《张桂梅》片段,深情再现了时代楷模张桂梅校长帮助农村女孩接受教育、走出大山改变命运的无私大爱。最后,由警民联袂表演的《我和我的祖国》将慰问演出推向高潮。

云南省未成年管教所负责同志对用延安精神施教促管给予高度肯定,表示要让管教干警持续学习实践和弘扬延安精神,做好未成年犯矫正改造工作;也让未成年犯学习和醒悟,树立自立、自信、自强的信心,告别过去回归社会,做对社会有用之人。